我們家的"東京都"物業管理公司 再度讓我抓狂 話說我二月份,已經有一次經驗 沒有收到包裹 (因為根本沒有貼告示要住戶去認領) 三月初,因為敝大樓(鎮金殿)更改規定 讓郵差、民間郵遞業者自由進出本大樓 (天阿~~~住戶安全,誰管你?!) 導致我的DM及七折券,遭退回! 很好笑吧! 本姑娘每個月要繳每坪一百元的管理費 卻是如此的服務品質 本周 對!就是本周 在博客來定的書,周日廠商已經寄出"已配送"的MAIL 周一晚上回家,看收發室信箱,恩~沒有送到 周二晚上回家,再看一次,恩~還是沒有收到 問一下劉小弟,他說:應該是周一就要到了啊! 至少MAIL是這麼寫的~ 打電話到管理中心詢問 晚班保全說:喔~對!我剛剛幫你補貼"失物招領"了 靠 我的包裹在管理中心躺了一天一夜 無人認領~~~好可憐啊! 詢問晚班保全,他大概的意思是:早班沒有貼MEMO 他只是幫忙補帖~~~ 聽的我又是大怒!馬上要他把事情反映給上層知道 順便,叫陳主任打電話給我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隔了一天,今天周三 一早我就到管理室找陳主任問清楚 要他給我個答案,「貴公司」竟然是這種管理品質啊! 沒想到 陳主任大好人一枚 早班保全說他有貼,晚班保全說他是補貼 沒人承認的情況下,陳主任說:我自請處分,記過! 「陳主任,你還有多少過可以記?」 沉默... 「如果你是這種上司,一直包庇下屬,我覺得最慘的是你自己」 他終於要反擊了~ 『我覺得這不是慘不慘的問題...』 果然要開始替他拍拍手了 『我沒有做好管理以及監督職責,只好自己一肩扛起』 人客阿~~~就是要找這種老闆啦! 看到沒有!!! 人家幫屬下一肩扛起 絕對不是因為"報帳"問題,叫下屬頂罪,假釋後,又不聞不問~ 好~話題扯遠了... 這件事情,確實該有人負責 在陳主任無法找到罪魁禍首的情況下 只好打電話向東京都總公司抱怨 (我想,這家公司都應該要知道我這枚澳客了) 反正總結就是:要我參加今晚的管理委員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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